中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发展历程

发布日期:2019-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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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发展历程
        《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对不同投资主体、不同资金来源的建设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凡使用政府资金的项目一律实行审批管理;对于不使用政府资金由企业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管理,依据国务院颁发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区别不同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性质、类别、事权等情况分别实施核准制或备案制等相应的项目策划与决策程序,从而打破了传统计划经济下高度集中的投资管理模式,开始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渠道、投资方式多样化、项目建设市场化的新格局。
        为进一步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发挥好政府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的发布,标志着我国投融资体制迎来了新的重大改革。《意见》是我国投资体制领域、改革历史上第一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印发的文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综合性、指导性、纲领性文件,创造性的推出“投资核准范围最小化”“推行投资项目审批首问责任制”“多评合一、统一评审”“编制三年滚动政府投资计划”“试点金融机构依法持有企业股权”“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等新模式、新举措,对于充分激发各方面扩大合理有效投资的活力与动力,发挥好投资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关键作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继续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全国人大第十三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将投资体制深化改革列入日程,近期国务院常以及国家有关部门,不断出台继续简化审批程序,放宽对外商投资的限制等一系列政策法规。种种改革措施表明,今后我国的投资决策将更加注重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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