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建设项目可研编制基本规定


  一、编制背景


  2004年4月,国家林业局发展计划与资金管理司发布了关于印发《2004年林业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林计财建便字〔2004〕001号)文件。


  2006年8月,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试行)和《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试行)的通知(林计发〔2006〕156号)正式发布两个规定。


  二、总体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含中央预算内投资的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其他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可参照执行。


  《可研报告》编制应根据相应规划、建设标准、已批复的项目建议书或计划任务的要求编制。


  《可研报告》的深度应达到:


  能充分反映项目可行性研究成果,内容齐全,结论明确,数据准确,论据充分;


  满足审批机关审批项目方案、确定项目和据此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的要求;


  选用的主要设备规格、技术参数能满足预定货的要求;


  对重点项目及项目中的重大技术和经济方案,应进行两个(含)以上方案的比选;


  应附有相关的附件(附图)等。


  《可研报告》编制单位应具有林业及相关工程咨询甲级资质,主持编制人员应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


  《可研报告》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行业有关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坚持独立、公正、科学、适用的原则,对编制的《可研报告》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


  三、一般规定


  (一)《可研报告》文档名称为****(具体项目名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可研报告》由前引部分、正文部分及附表、附件、附图部分组成。


  1.前引部分内容与顺序为封面、扉页、编制单位资质证书(影印件)、编制单位职签页、编制人员名单页、前言、目录。


  凡涉及森林(林地)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同时附有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和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


  2.正文部分主要内容与顺序:


  总论;


  建设必要性;


  建设条件;


  建设目标、指导思想及原则;


  建设方案;


  消防、安全、卫生、节能节水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


  招标方案;


  组织管理;


  实施进度;


  投资估算与资金来源;


  综合评价,结论与建议。


  (三)基本术语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相关行业标准、国际标准和国际习惯或国内习惯用法。除此之外,对理解《可研报告》有重要影响的术语,应做出必要的定义和解释说明。


  (四)各类附图等图形表示方式及符号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林业行业标准的规定。


  (五)词汇宜使用汉语,必要时可在汉语词汇后加注相应的外文词汇并放在圆括号内。在确需使用无相应汉语词汇的外文词汇时,应在第一次出现时加以说明,若使用的外文词汇较多,应集中汇集为词汇表。


  (六)使用缩略词汇或简称时,应在第一次出现的地方在圆括号内注明非缩略词汇或全称。


  (七)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有特殊要求外,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林业行业标准的规定;数字精度宜保留2位小数,计量单位表示和数字精度应保持全文一致。


  (八)编排与印制


  1.《可研报告》章、节的编号参照国家标准GB/T l.1或本单位质量体系的有关规定,采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节编号宜小于4级,章的标题用2号黑体,第一级节的标题用3号黑体,第二级节的标题用小3号黑体,第三级节的标题用4号黑体。


  2.正文宜用宋体或仿宋体。


  3.宜用A4(210 mm×297 mm)标准白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同时应制作电子介质副本。


  4.附表宜用A4(210 mm×297 mm)或A3(297 mm×420 mm)标准白纸、宋体或仿宋字体两面印制。同时应制作电子介质副本。


  5.附图宜用A4(210 mm×297 mm)或A3(297 mm×420 mm)标准白纸印制,大于A3可用蓝图制作。同时应制作电子介质副本。


  6.《可研报告》宜按前引部分、正文部分、附表、附件、附图顺序编排装订成册;若附表、附件、附图单独装订成册按封面、目录、附表、附件、附图或分别按封面、目录、附表(附件、附图)顺序编排装订成册。


  四、编制要求


  (一)前引部分


  1.封面


  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可选)、编制单位(加盖公章)和日期;如封面材质不宜加盖公章可增加扉页,内容同封面,并在扉页编制单位处加盖公章。


  2.《可研报告》编制单位资质证书为影印件。


  3.《可研报告》编制单位职签页。


  内容包括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单位法人代表(签章)、编制单位总工程师或技术质量负责人(签章)、编制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专业章)。


  4.编制人员名单页


  按顺序列出相关专业编制人员名单。


  5.前言(可选)


  6.目录


  应列出二级以上目录;二级以下目录,可根据需要取舍。


  (二)正文部分


  (三)附表


  1.要求


  (1)《可研报告》应按营造林项目或非营造林项目附表,并按附表1、附表2、附表3……顺序编号。


  (2)附表内容参见表3-1


  表3-1《可研报告》附表参考


  序


  号附


  表


  名


  称项目类别


  营造林项目非营造林项目


  森林防火项目有害生物防治项目自然保护区项目林木种苗项目国有林区社会公益性项目国家林业局直属单位基础设施项目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生态定位站项目


  1土地利用现状表√√


  2森林(湿地)面积蓄积统计表√√


  3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统计表√√


  4现状情况统计表(机构、人员、基础设施、设备等)√√√√√√√√


  5项目建设内容及实施进度表√√√√√√√√√


  6土地综合利用规划表√√


  7营造林任务量与布局表√


  8种苗需求平衡量表√


  9营造林成本费用估算表√


  10投资估算表√√√√√√√√√


  11年运行费用估算表√√√√√√√√√


  注:1有收益(产品)建设项目需增加总成本费用估算表、固定资产折旧及其他费用摊销估算表、利润与利润分配表、营业收入和营业税金及附件估算表、现金流量表(全部投资)、资金来源与运用表、资产负债表、流动资金估算表等经济评价表。


  2其他类别的建设项目可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增加与项目建设有关的附表。


  2.项目(工程)指标计量单位


  (1)营造林地:(小班面积)以hm2计。


  (2)造林苗木数量:单位以万株计。


  (3)防火线、防火林带长度以km为单位,宽度以m为单位。


  (4)围栏长度:以延米计,单位m。


  (5)苗圃、母树林、种子园面积:以hm2为单位。


  (6)林道长度以km为单位,宽度以m为单位。


  (7)灌溉管线、排水渠:按延米计,单位m。


  (8)建筑物:以m2计,多层建筑物按各层面积总和计算。


  (9)露天堆置场按堆置场面积:以m2为单位。


  (10)电气动力设备:以kW为单位。


  (11)变电、配电设备:以kVA为单位。


  (12)输电线路按线路长度:以km为单位。


  (13)肥料:以kg为单位。


  (四)附件


  1.要求


  《可研报告》应按项目类别提供附件,并按附件1、附件2、附件3……顺序编号。


  2.《可研报告》的附件


  (1)词汇表。


  (2)特殊技术说明。


  (3)参考文献。


  (4)项目法人相关证明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项目法人组建方案文件。


  (5)项目土地、房屋使用相关证明文件:分自有、租赁、划拨三种,涉及林业用地且需改变使用用途的,需附(出具)林业主管部门同意使用林地的证明文件。


  (6)项目配套投资承诺文件:地方财政或发改委配套投资承诺文件(原件)。


  (7)建设方案论证报告(资源调查、选址、原材料、试验等专项报告)。


  (8)水、电、气、辅助材料等使用协议及国有资源使用(开采)批复文件等。


  (9)改、扩建项目:原资产情况报告或资产评估报告,房屋及大型设施、设备的报废批准文件(危房鉴定书)。


  (10)购置(转让)资产的项目:购置(转让)资产(包括林地、林木)的协议(意向书、合同)书、资产评估报告等。


  (11)分期建设项目:按程序批复的上一期竣工验收文件。


  (12)限上项目:项目立项申请文件和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


  (13)按国家有关规定应提供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4)国有林区管理局以上行政事业单位、森工企业的学校项目: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新建或扩建学校的批复文件。


  (15)国有林区管理局以上行政事业单位、森工企业的医院扩建项目:上一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意见和项目建设标准、购置大型医疗设备专题报告。


  (16)国有林区管理局以上行政事业单位、森工企业的林业局生活用水项目:水源地的水文地质勘察报告、水质检验报告等内容材料、县上卫生防疫部门近两年水质检验(抽查)报告和结论、当地水资源管理部门的“水资源开采许可证”。


  (17)国有林区管理局以上行政事业单位、森工企业的科研、调查规划、设计、公检法、新闻、出版、博物馆等单位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对新建设项目的批复文件、上一级主管部门对扩建项目的意见。


  (18)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建立保护区的批准文件、地方编委对保护区人员编制的批准文件、保护区总体规划批准文件。


  (19)林木种苗建设项目:项目法人组建方案或地方编委对种苗基地人员编制的批准文件(可选),项目建设条件(自然地理、社会经济、基础设施、市场等)专题分析报告。


  (20)国家林业局直属单位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基础设施总体建设方案,建设单位单位基本建设现状(固定资产、人员、设备仪器等)说明材料。


  (21)其它有关专业调查和勘测报告。


  (22)项目审查部门(单位)或评估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附件。


  (五)附图


  1.要求:


  (1)《可研报告》应按项目类别提供附图,并按附图1、附图2、附图3……顺序编号。


  (2)《可研报告》附图应按有关制图标准绘制。


  (3)《可研报告》附图内容参考表3-2。


  表3-2(可研报告)附图参考


  序


  号附表名称项目类别


  营造林项目非营造林项目


  森林防火项目有害生物防治项目自然保护区项目林木种苗项目国有林区社会公益性项目国家林业局直属单位基础设施项目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生态定位站项目


  1项目(区位)位置图√√√√√√√√√


  2森林资源分布图√√√√


  3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情况现状图√√


  4基础设施现状图√√√√√√√√


  5功能分区图(项目区划图)√√√√


  6总体建设布局图√√√√√√√√√


  7局(处)、站(点)址总平面布置图√√√√√


  8主体建筑平面图√√√√√√√√


  9主要造林模型典型设计图√


  注:其他类别的建设项目可根据建设的实际情况,增加与项目建设有关的附图。

所有
服务